“六项保证”与《八一七公报》相抵触 美涉台政策违反国际法
宋小庄表示,美国在“八一七公报”对中华人共和国作出逐步减售乃至不售武器承诺的同时,又在具有保密性的总统备忘录对台湾作了自相矛盾的表示。这是两面三刀办外交,有违国际法。他指出,“八一七公报”是国际协定,其地位高于美国总统给属下的备忘录,也高于美国国务卿给在台协会的、转交给台湾当局的电报的“六项保证”。同时,该保证与“八一七公报”是有抵触的,形同在签订国际协定之前就不打算履行,预期违约的性质比普通违约恶劣。
他认为,该保证提到“美国并没有改变其对台湾主权问题的立场”,又违背了前两个中美联合公报有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认知或承诺。进而指出,美国以国内法,甚至保密的备忘录处理台湾问题的,是不能作为国际法依据的,是有违国际法的。
美国以台制华“四板斧” 两岸民间应当质问
宋小庄表示,美国明白,不能反对中国统一。但如中国不能统一台湾,妄图独立、分裂国家的割据政权仍然存在,中国就不可能是强国,中华民族就不可能实现伟大复兴,这才是符合美国最大战略利益所在。
为此,他认为,美国用了四道板斧:一是要求中国务必用和平手段实现国家统一。二是扶持分离台湾的力量,制造中国统一台湾的障碍。三是安抚台湾分离力量,不必担心大陆动武,美国会保持台湾的能力。四是与中国进行激烈的敌对性竞争,抑制中国的发展。这是美国所谓“一中政策”有别于中国“一中原则”的实质性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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