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如果不明晰,就无法高效落实。在提升思想认识的同时,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通过清单明责、精准履责、督促尽责,推动“两个责任”相互促进、一体落实。
“明责的关键在于‘两个责任’要具体、规范。”郝军表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承担了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等职责,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层级多,廉政风险隐患较大,对此,该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聚焦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作风建设等重点任务,提出16条监督措施,并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梳理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等,解决“谁来干”“干什么”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责任明确了,还要看落实效果。聚焦核心业务,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等多个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审计、财务等部门制定监督方案,多次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专题会商,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在建章立制方面加强沟通,督促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通过健全“阳光晾晒”“红黄牌”赋牌机制加强相关资金监管,不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完善责任落实谈话制度、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落实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反馈制度……记者注意到,《关于纪委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举措》针对不同方面,列出多条相应的工作机制,成为推动“两个责任”既各负其责、又协同配合的重要手段。
“这些机制在锚定责任目标、明确责任要求、健全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持续优化细化相关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虚化’‘弱化’‘表面化’等问题,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