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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注建立意见建议办理“绿色通道”
http://www.CRNTT.com   2024-08-02 13:58:01


  中评社北京8月2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近日,海南省监委印发《海南省监察委员会建立办理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绿色通道”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聚焦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对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的受理、办理、反馈、回访等进行全流程规范,着力提升意见建议办理规范化水平和质效,助力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引入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的鲜明态度。据介绍,该《办法》对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审批权限进行提格处理,全部呈报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有效增强办理的权威性,是把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到行动上的具体体现。

  为促进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办法》将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分为工作建议、问题反映两大类,并明确办理工作分工。工作建议类,指的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由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受理。问题反映类,指的是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力,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信访举报、检举控告,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受理。

  “办公厅负责统筹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海南省纪委监委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在办理时限方面,《办法》对意见建议受理、办理、反馈、回访等主要环节的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坚持快查快办,充分释放特约监察员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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