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效有序贯彻特区政府的全面和长远发展策略,特区政府必须大胆和创新地在不同范畴推动政策和制度改革。政府有需要大幅加强其策略和政策研究的能力,密切与社会各界互动,和虚心听取来自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考虑到香港本身从事长远和宏观发展策略的人才非常短缺,在研究过程中,有需要与内地的专家学者进行合作、相互借镜。政府内部那股仍然缅怀“积极不干预”和“小政府、大市场”等过时的管治思维的陋习必须尽快消除。
与此同时,我留意到部分人仍然对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央对香港的指导和“规划”怀抱抵触情绪,在消极抵制心态下设置各种大大小小的障碍。必须承认的,是有些人对宏观和长远策略研究不熟识,认为过于“假大空”,没有实用价值,因此采取轻视甚至蔑视态度。毕竟在长时间的港英政府的管治中,部分人习惯甚至认同了一种“渐进主义”(incrementalism)或者 “得过且过”(“muddling through”)的管治理念,不相信“长远谋划”或者对此没有信心。
然而,在宏观和长远战略思维不足的情况下,香港很难擘画长远和全面的发展路向,更遑论将香港的发展策略与国家的发展战略衔接。在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方针时,特区政府的核心领导必须具备强大的战略思维,更要团结一致、强化共识,步调一致,对其他相关官员加强感染、督导和问责,确保政府的政策全面和准确落实。其他高层官员的战略思维也需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同时,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让改革取得最大的效果。
毋庸置疑,要用创新和大胆的姿态推动香港的全面和长远发展,特区政府不能因循守旧、故步自封,必须不时按照需要对香港的制度和政策进行重大的改革。这些改革涉及的范畴颇广,包括管治架构和治理方式的改革,以配合一个奋发有为和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政府的需要,务求建构一个高效和有创新思维的政府。
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建立更多元化和有韧性的政府与商界和社会互惠合作的纽带和机制,让政府拥有更强大的动员商界和社会各界的资源的能力;包括赋予政府更大的法定权利克服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和势力对政府的政策和改革的阻挠;包括改革那些对香港全面和长远发展和推进社会公平公义有利的财政政策、教育政策、土地房屋政策、产业政策、劳工福利政策和各种监管手段;包括废除那些窒碍高效施政的规章制度,让政府可以放手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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