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绝不手软
“我出生在农村,长期在基层工作,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对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绝不手软。”回想起办理蒙城县篱笆镇孙圩村原党总支书记孙某某案件,王从刚颇有感触。
2020年,蒙城县纪委监委先后收到10多封群众举报,反映篱笆镇孙圩村原党总支书记孙某某侵占村集体资源、贪污受贿等问题。县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所在镇纪委调查处理,但每次都案结事未了,群众怨声载道。于是,县纪委监委决定提级将该案交由王从刚所在的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办理。
“孙某某家族势力庞大,父子两人先后担任村书记,时间长达四十多年。举报人没有留下姓名或联系方式,其反映问题不少是十多年前甚至更早的问题,很难查证。”有人认为这是个“烫手的山芋”。
“举报连续不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王从刚和同事们认真分析每封举报信的具体内容,梳理出涉黑涉恶、工程款支付、农村危房改造等20多个问题。为了防止人为干扰,王从刚决定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力量,采取“统一指挥、分班作业、集中攻关”的办法,先后调取孙圩村账目、耕地占用税票据等各类资料230余份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入户核查110余人次,制作谈话笔录130余份。很快,孙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侵占集体收入等违纪违法行为被查清。2021年初,孙某某被依法留置。这是亳州市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后,由协作区办理的第一起留置案件。
2021年8月,孙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办案不是目的,我们必须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后半篇文章’。”王从刚带领同事们认真研究孙某某案件背后的主客观原因,在协作区联系的80个村进行通报;县纪委监委同时将案件作为“以案促改百村行”的重要素材对全县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发挥了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