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来看,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第一,违纪主体不同。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的违纪主体可以是从事公务的党员也可以是党组织。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违纪主体为从事公务的党员。
第二,主观方面不同。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实施的是干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可能给群众造成损失;也可以是过失,包括出于帮助群众的目的,但“好心办坏事”的情形。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明知违规,仍故意干预插手,且放任违纪行为和危害结果发生。
第三,侵犯的客体不同。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四,客观表现不同。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干涉的方式具有多样性,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的投放使用、生产规模的调整,如强迫群众生产经营某些农作物等。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干涉行为导致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况下才构成违纪。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客观表现为违反有关规定,实施了干预和插手的行为,情节较轻即构成违纪,不要求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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