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拿卡要与索贿在形式上具有相似性,均可以用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实现。实践中,准确区分这二者,除了数额外,还可以从以下方面综合把握:第一,主体身份上,吃拿卡要主体一般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党员、干部,不一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而索贿的主体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第二,吃拿卡要在主观上具有侵害群众利益的故意,客观行为上往往通过主动提要求、暗示等方式要钱要物,且通常金额较小,而索贿主观上是利用职权向他人索取财物的故意,金额往往较大。第三,吃拿卡要涉及的群众人数相对较多,影响面较广,不仅侵害党员干部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还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温剑能:克扣群众财物,是指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在发放财物工作中,将应当发放给群众的财物扣留,少给或者不给群众。比如,克扣群众的惠农专项资金、征地拆迁补偿金、农村危房改造款、对困难群众发放的社会救助金等。
克扣群众财物行为与贪污行为存在4点不同:一是主体不完全相同。克扣群众财物的主体一般是从事发放财物工作的党员、干部,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主观方面不同。贪污的主观方面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克扣群众财物不一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可能用于公共事务支出,如充作办公经费等。三是侵害的客体不同。克扣群众财物侵害的客体是群众利益,而贪污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四是数额要求不同。克扣群众财物并无数额上的要求,而贪污罪追诉标准一般为三万元以上,有贪污行为,但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适用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克扣群众财物行为与侵占公私财物行为的区分。一是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行为,违反廉洁纪律,而克扣群众财物,违反的是群众纪律;二是就违纪行为的主要表现方式来看,克扣群众财物,通常表现为克扣本人职务、职责范围内经手、管理的财物,而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则是不属于行为人职务、职责范围内经手、管理的财物。
实践中,如何理解把握“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行为”?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与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哪些区别?
温剑能:实践中,“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行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理解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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