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6月21日电/澳门新华澳报21日发表富权文章:“覆议案”表决战议场内外会否激烈对抗?以下为文章内容。
台湾地区“立法院”今日将举行全体院会,对“行政院”提出的“覆议案”进行表决,必将会在执政党和在野党“立委”之间掀起一场激烈的表决对抗。而在“立法院”围墙外的青岛东路、济南路以至中山南路,民进党侧翼组织的“青鸟行动”和国民党发动的“蓝鹰计划”将会分别集结,声援议场内的朝野党团,并有可能会发生语言龃龉以至肢体碰撞。倘此,就将是“献给”赖清德就任一周月的“厚礼”。
俗称为“国会改革五法”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组织法》、《立法委员行为法》、《立法委员互选院长副院长办法》等五法的条文修正案,于五月二十八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后,该系列法案方别呈送赖清德和“行政院”。在赖清德同意下,“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覆议案”。按照“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第二项第二款规定,“立法院”必须于“覆议案”送达十五日内作成决议;若适逢休会期间,“立法院”应于七日内自行集会,并于开议十五日内作成决议。如果“立法委员”重新审议,全体“立委”之中,过半数“立委”仍决定维持原案的话,“行政院长”就必须接受决议,而赖清德也必须签署颁布生效。
“行政院”针对“国会改革五法”提出“覆议”的七点原因是:一,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二,混淆双首长制,质询“总统”“违宪”;三,无差别调查民众,听证范围过广;四,漠视正当法律程序,违反程序正义;五,无限期审查人事同意权,空转“政府”重要职缺;六,藐视“国会”定义不明,自亿扩大“立法院”职权;七,“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
但昨日“立法院长”卓荣泰前往“立法院”院会说明“覆议”缘由并备询时,却被国民党“立委”徐巧芯质疑为何送至“立法院”的报告变成六项,且内容有所差异。其实,就连“行政院”所提“覆议案”的说明内容,一些法界人士也认为好像是文宣口号,缺乏涉及“宪政体制”的法律文书的严谨规范。
在今日的表决大战中,国民党、民进党和民众党党团都进行了甲级动员,因而估计全体一百二十三名“立委”都将会出席。而按照民众党党团的态度看,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希望的有六名民众党“立委”“起义来归”的倒戈情况将铁定不会发生。因而在国民党党团五十二席、亲国民党的无党籍二席,及民众党党团的八席,共六十二席,对上民进党的五十一席,“覆议案”将必然会被否决,“行政院”必须接受该法案,赖清德也必须签署颁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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