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4日电/据新华社报导,国家医保局13日发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4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2024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调出目录重点考虑的情形,包括近3年未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的常规目录药品;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