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24日电/据大公报报导,一九五一年五月八日,金庸在香港《新晚报》副刊版的“下午茶座”以“姚馥兰”笔名开辟《馥兰影评》专栏,每天一则,介绍和评析电影作品,尤其是刚刚上映的新电影。到了月底,才写了二十一则,金庸却将此专栏改为《馥兰影话》。
影评,顾名思义即电影评论,改为影话,仅一字的变动,含义却不同。用 “话”字,非独创。古诗早有“把酒话桑麻”(孟浩然《过故人庄》)、“却话巴山夜雨时”(李商隐《夜雨寄北》);今人也有《燕山夜话》(邓拓)。“话”,指说、谈;影话即说电影、谈电影,减少了评或论的严肃古板,显得轻松随和。金庸在同年五月三十一日的“答读者”有自己的解释:
有许多人觉得我写的与一般的“影评”不同,既然来信中十分之九的人都觉得这种方式很有兴趣,我以为还是可以如此继续下去的,只是“影评”两个字得改一下。一来,自己常觉得不好意思,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有什么资格对人家长期辛勤工作的成果妄下断语呢?二来,我常不自禁把自己日常琐事拉扯进去;所以从今天起,决定把“影评”改称为“影话”。
金庸影话篇幅小,受字数的限制,要真正写得精彩纷呈,绝非易事。仅以剧情简介来说,要将曲折复杂且冗长的影片情节,高度浓缩于方寸之间,寥寥数语能辞达意尽,尚需有纳须弥于芥子的文字功夫。金庸在〈话说“影话”〉(一九五二年十月五日)自述写作的习惯,吐诉“作为『影话』的作者,却是有苦有乐了”,“写一篇一千字的『影话』,大概平均花五个钟头。其中两个钟头看电影,半个钟头坐车来回,一个半钟头看书、看杂志、看电影广告、听有关电影的唱片、看中西报上的影评,剩下一个钟头,就是动笔写了。”“至于稿费,每个月的『影话』稿费刚够我订电影杂志与买关于电影的书。”他在〈解释《烽火流莺》(上)〉(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七日)说道:“我每篇『影话』总是不多不少写一千字。这是《新晚报》『影话』的一个传统,我也很同意这传统,因为短了,读者看得不过瘾,长了会减少读者的兴致。由于有这个限制,我常常在写了七百字之后,觉得至少还应当写七百字,只好一句两句地在已写好的七百字中硬生生删去四百字。”
金庸影话每天一篇,由一个人来撰写,时间长了,很容易堕入一种套路模式。为追求新意,金庸刚开始采用的写作策略,是变化作者的身份。取名“姚馥兰”,其意来自英语的“your friend”,《馥兰影话》自然以一个女性作者的口脗来写。在具体的“影话”中,金庸不仅扮演一位涉世不深的年轻知识女性,而且还虚构了“丁谟”表弟、小表妹、小罗、叔叔等人物,经常一起看电影,相互交流畅谈,偶尔穿插的对话,增加了文章的活泼性,又能借他人之口道出不同的意见。比如,以亲身经历来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几度山恩仇记》(一九五一年五月八日)的开头,以叔叔对“我”的口脗,引出自己的回忆,“的确,我生命中曾有过一段时期充满着对英雄的幻想,曾躲在房里整天读大仲马的历史小说”,而后从小说与电影作比较的角度切入。又如,《蝶恋花》(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从中外演员的表演是否失真,带读者进入具体电影的评介。随后的《龙潭喋血》(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五日)则以自己对演员的偏爱,引出话题。
其次,金庸因应影片的主题、情节、人物、片名等等,选择多种角度不断变换“影话”的内容,且十分注意文字的表达,即文风的变化,包括文章的开头,乃至刊花图案的变化,以呈现其新意。例如,《馥兰影话》专栏的刊花设计图案是一位剪短发的女性执笔在撰写文稿。至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八日,金庸以另一个笔名“林子畅”撰写《子畅影话》专栏时,作者的身份转为男性,该专栏的刊花设计图案也改为一位戴眼镜的男性正坐在影院中观赏电影。
金庸在以“姚嘉衣”笔名撰写《影谈》专栏的开篇〈从贺年卡谈起〉(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说道:“以后我写『影谈』,想范围放得广些,只要是和电影有关的东西,什么都谈,不一定每天批评一张新片。片场中的消息、影人们的生活、外国书报上的新资料等等,都属于我这『影谈』的范围。”姚嘉衣的《影谈》专栏确实给人耳目一新,他的〈又喜欢又感动──《守得云开见月明》〉(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六日),在评论电影前“告诉大家孙景路和乔奇的婚讯”;在〈相爱与谅解──谈《欢喜冤家》〉(一九五四年七月二日)中道出自己与香港著名演员傅奇的深谈;〈石慧与傅奇要结婚了〉(一九五四年二月十一日),一看标题就知道这是当时演艺圈中、乃至社会上最大的新闻。而〈影人义演的排练〉(一九五四年二月八日)则是一则新闻报导,不仅预先透露了大家关心的春节义演的彩排动态,还仔细地细数众多演员的动态和即将推出的节目。金庸为配合此专栏,还在副刊版“大公园”开辟了由“姚嘉衣主答”的《电影信箱》(一九五四年一月),专门回答读者的各种提问,其中的提问不少都是金庸自己杜撰的,实际上是以一种自问自答的形式来解开读者的种种困惑,如回答如何实现当演员的梦想:〈想做电影演员〉(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做演员的梦想──谈《红伶梦》〉(一九五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