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是案件查办的重要环节,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基础上,要严格依规依纪追缴违纪所得,并将追缴情况作为重要量纪情节。根据《条例》的规定,在追究党纪责任时,处置涉案财物的主要方式为“收缴”和“责令退赔”。违规吃喝行为,如果接受的是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所用公款中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退赔。如果接受的是个人支付费用的宴请,且能准确认定相关人员所对应的宴请费用,则应依规依纪予以收缴。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全面审查餐饮清单、报销凭证等书证,并结合相关人员的交代,准确认定参加宴请者应负担的费用。同时,对于因时间久远、书证缺失或仅有相关人员交代等无法准确认定餐饮费用且相关人员自愿主动上交相关餐饮费用的,可按主动登记上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