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3日电/据大公报报导,《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今日(23日)刊宪生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以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接受传媒采访时分享立法的心路历程。林定国强调,《条例》通过前后都不会影响市民的言论自由,他重申不反对大家批评政府,香港需要不同声音,让政府做得更好。
至于西方政客一直称立法破坏营商环境云云,邓炳强指出,财政司司长早前宣布有25家重点企业落户香港,其中有6家是美国企业。另外,他接触过不同做生意的朋友,绝大部分都支持《条例》,并且认为有好的环境,才有利于营商环境。
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前形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通过是香港等待了26年8个月零19日的历史时刻。林定国指出,用了20多年处理维护国家安全这头等大事的宪制责任,在很多人眼中,都会觉得是“龟速”而不是高速。整体立法由谘询到完成用了50日,过程虽然紧凑,但非常严谨。“相较其他指定的法律,只有更加严谨认真,绝对没有任何放松的情况”。
邓炳强补充说,法案委员会加上小组委员会会议的讨论时间超过50个小时,对比2023年,最长的法案委员会会议大约用了34小时,实际上已经多用了30%的时间。后来他又提出91项修正案,当中绝大部分都是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政府采纳委员的建议,并作出改善,立法过程是认真、严谨、有效率。
林定国:巩固言论自由优势
《条例》修订《监狱规则》,指明违反国安的囚犯,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该囚犯获得减刑,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否则不得获得减刑。邓炳强表示,制定《条例》时参考外国反恐的条例,如在外国有曾犯国安罪行的人士扣减三分之一的刑期后潜逃,并且继续从事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工作,因此修订法律是必要的。邓炳强续说,当惩教署署长会在减刑前做一系列的评估,评估提早释放会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影响,若会构成影响就不得获得减刑。
有传媒关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修正案中,有关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邓炳强表示,附属法例范畴不会超过主体法例,附属法例只会让主体法例在执行上更加方便。他举例表示,现时提到的拘留期是14日,不会透过修订附属法例变成30日,因为主体条例说了是14日,附属法例不会超越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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