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煽动意图”的涵义,时常提出建议或评论,甚至会反对、强烈批评政府做出某些规定,是否属于违反法律。林定国解释,“煽动意图”罪行绝不阻碍任何人对政府政策有反对意见,“以负面情绪去批评本身唔系煽动意图”,相关条文本身已经存在,煽动意图要有特定的目的以及“意图”,强调《条例》通过前后都不会影响市民的言论自由。他重申不反对大家批评政府,香港需要不同声音,让政府做得更好。香港是言论自由的社会,这是香港固有优势,香港要拚经济,谋发展,就要巩固优势,所以绝对不会因为一个新法例的订立,而去收窄空间,形容这反而是“倒自己米”,不能达到我们拚经济、谋发展的目标。
邓炳强:甜酸苦辣 百感交集
对于西方政客一直称立法破坏营商环境云云,邓炳强说,财政司司长早前宣布有25家重点企业落户香港,其中有6家是美国企业。另外,他接触过不同做生意的朋友、律师会、大律师公会,绝大部分都支持《条例》,并且认为有好的环境,才有利于营商环境,可以集中精力拚经济、谋发展。
回顾今次立法过程,林司长说,自己始终秉持着“早一日得一日”的原则,“当你做一件事情好重要,并且欠了26年的功课,就会集中精力完成工作。”邓局长则形容,《条例》的通过,心情百感交集,过程亦可谓尝尽甜酸苦辣,“26年未交嘅功课终于交咗,成身都松晒”。大公报记者吴俊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