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会上集体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税务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
中评社北京2月27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税务总局党委和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机制,推进落实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纪检监察建议相关任务阶段性落实情况反馈如下……”日前,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党委针对性开展以案促改,并将阶段性成果进行书面反馈。
这份纪检监察建议,源于此前被查处的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金龙案。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基层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弱化、对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2023年5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建明到江苏省税务系统实地调研,提出以案促改促治的明确要求;2023年6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向税务总局党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为鉴深化整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净化税务系统政治生态。
涉案“一把手”将“责任田”当成“自留地”,滥用税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敛财
王金龙是土生土长的扬中人,从1981年参加工作,到2021年底被查处,王金龙在扬中市税务系统工作40年之久,从一名基层普通税务干部逐步成长为扬中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特别是从2010年6月起先后任扬中市地税局、税务局“一把手”,合计11年半。
“走上领导岗位的王金龙本应以身作则从严自我约束,但他作风霸道、任性用权,将‘为国聚财’异化为‘为己敛财’。”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王金龙滥用职权特别是税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将所管理的税务机关当做“自留地”,不仅严重破坏任职单位的政治生态,对当地营商环境也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