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贵州省纪委监委还建立片区协作、专项监督、大数据精准监督等机制,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2022年7月,石阡县枫香仡佬族侗族乡纪委工作人员在一次走访中收到该乡四方井村党支部书记徐某有关问题线索。考虑到徐某任村干部多年、在乡镇熟人多,乡纪委随即向县纪委监委提请提级受理。经研判,县纪委监委启动“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乡纪委+派驻机构”协作区监督办案模式,迅速查清了徐某的问题。
经查,徐某在任四方井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期间,管理的资金使用不规范,在村水果基地安装水利设施并完成报账后,未将老板退还的、源于合作社资金的管材器械预支款及时入账,而是将该资金与其个人账户中自有资金混合用于个人支出,涉及不规范管理的资金共计5.14万元。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清退至村专业合作社账户。
“提级监督有助于破解基层监督乏力、熟人干扰等难题,实现一线发现问题、提级解决问题、合力纠治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必须在创新监督手段、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查纠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抓源治本等方面持续发力,在破解监督力量不均衡、机制不健全等方面久久为功,持续激活村级监督“神经末梢”。
将试点工作探索出来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2022年11月,贵州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办法》从强化教育培训、规范村级决策、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核评估、深化村务监督、强化纪律监督、注重关怀激励、压实主体责任等8个方面,强化村干部管理监督,督促村干部廉洁履职。
案例显示,有的村干部尤其是“一肩挑”干部,对村务的议、决、行均是自己说了算,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成为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一大原因。
为规范村级决策,《办法》对“四议两公开”、“村财乡代管村用”、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涉及村级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需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须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并报乡镇党委备案;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发挥民生监督员熟悉政策、贴近村民的优势,梳理各项惠农政策、资金发放情况,制作成政策明白卡张贴到公示栏,发布到村组百家群。织金县纪委监委通过“织金群众点题监督直通车”快捷监督平台将民生政策、民生资金等信息一“网”打通,干部群众可以“指尖”查询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快捷反映问题,实现对村级小微权力“一键监督”。仁怀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薄弱环节等,梳理出重大决策类、日常管理类、便民服务类三大类36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帮助村干部厘清权责边界,督促村干部“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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