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相互衔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应当处理好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我们党的高度自觉,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提出的要求,党内法规是对全体党员提出的要求,且在很多地方比国家法律的要求更高、更严格。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内法规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格。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要形成这样的格局,就要把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在完善国家法律的同时,也完善党内法规。
注重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互补。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具有不同的性质,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又是相互关联的。像“诚实信用”这样的公共道德,早已转化成为正式的法律规范,一些职业道德也实现了法律化。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和道德是两类重要的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一方面,法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道德的支持;另一方面,道德的践履也需要法律的约束。法治和德治是两种重要的治理方式,二者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加强有关国家安全、生物安全、生态文明、科技创新、公共卫生、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的立法,要加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此外,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进程中,为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涉外领域立法亟待加强,不断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
提高立法质量。新时代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从计算数量多少转向注重质量高低,从“逐步形成”迈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回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需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纂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保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尊重和体现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以及立法活动规律,优化立法职权配置,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有效参与,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