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25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近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刊文披露了柳城县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余瑞军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的问题。在担任县长的4年多时间里,余瑞军通过插手工程项目安排、项目规划调整、工程款拨付等,收受工程老板1300多万元。
调查发现,早在2016年,余瑞军就曾主动提出让工程老板覃某承揽柳城县某段公路项目。事后,覃某将此项目转让,获得1200万元转让费,两人一人一半,利益均沾。
余瑞军不仅充当“幕后人”从中谋利,还充当“中间人”居中斡旋。2019年,商人林某提出想承建某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余瑞军竟组织饭局,当着林某的面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交代落实。林某如愿后,便奉上了300万元以示感谢。
“作为一县之长,余瑞军掌握着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和审批等重要权力。”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三重一大”决策上,余瑞军规避应有的审核环节,利用手中权力与不法商人勾结、搞权钱交易,使相关规定制度变成“稻草人”,余瑞军也在私欲中迷失了自我。
据瞭解,党的十九大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向检察机关移送了59名区管干部,其中57人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谋利。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广西梳理出“个人专断定调子、明来暗往铺路子、假公济私批条子、隐身幕后当影子、纵容默许打牌子、斡旋站台撑场子、相互勾连搭梯子、推阻刁难使绊子”8种情形强化监督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
记者注意到,工程项目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极易滋生腐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产生的影响大、破坏强。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例看,在案发环节上,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土地出让、招标投标、资金结算等多个环节,其中插手招投标环节的情形多发;而梳理插手形式则不难发现,利用职务便利打招呼行为多发,但也有些人隐身幕后,插手工程建设的方式愈发隐蔽。
今年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陆续通报多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典型问题,如湖南省通报6起高校基建后勤领域典型案例,湖北省通报5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通报中的案例揭露出通过挂靠他人公司等方式承揽工程现象,有的党员干部甚至承揽了由自己分管的工程项目。在无建设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阳立志曾伙同他人挂靠多家有资质公司,采取串通报价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最终,不仅阳立志受到“双开”处分,涉及出借资质和印章用于围标串标的6家公司也被新化县住建局给予行政告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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