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00余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4人,移送司法机关191人。在办案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的同时,对问题症结的深入分析工作同步启动。“综合分析案情发现,粮食购销领域问题多发的背后,是长期以来责任虚化、监管缺位、制度空转、利益勾连相互交织、相互叠加、相互助推的结果,治理需坚持系统思维,开展综合施策。”四川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结合案件查办以及前期探索试点等多方面情况,四川省纪委印发常态化开展“纪委书记盯粮库”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该项行动中推广运用“九盯”工作法,即盯住责任、制度、案件,人员、钱款、粮食,以及整改、治理、成效等方面。以盯“人员”为例,意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盯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中有审批、执法等权限的人员,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粮库)的“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库管、检验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通过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
“责任、制度、案件主要关注的是责任落实情况,人员、钱款、粮食指出的是风险易发点位,整改、治理、成效聚焦的是治理成效,由此构建起从监督、办案再到治理的工作闭环,让‘纪委书记盯粮库’行动更可操作、更易落地。”四川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介绍说。
全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探索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举措。广元市纪委监委通过市、县纪委书记定期“巡库”的方式,定期组织对日常监督、驻点监督、巡察、审计移交的涉粮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逐一梳理甄别。三台县纪委监委探索出台《“纪委书记盯粮库”工作手册》,分类细化问题处置、主管监管部门履职等工作流程图,细化配套涵盖182个风险点位的风险清单和65张监督清单。
在发挥办案的牵引作用,推动监督、办案与治理一体推进下,“纪委书记盯粮库”行动的治理成效逐渐显现。截至目前,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发展改革、粮食部门出台修订600余项制度规定,建立起靠制度“管权、管粮、管库、管人”的管理体系,全省113家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从148家调减至40家,平均储量从1.4万吨增加到5万吨。(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