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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3日举行大会(中评社 卢哲摄) |
中评社香港5月4日电(记者 卢哲)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3日在立法会表示,经过多年努力,政府内部公事上使用中文的比例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公务员直接用中文撰写公文。强调局方会继续通过支援服务和培训,推动公务员多用中文处理公务。
立法会3日举行大会,杨何蓓茵在回答议员关于政府内部使用中文的情况的提问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根据《法定语文条例》(第5章),中文和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语文,享有同等地位。政府的政策是维持一支通晓两文(即中文和英文)三语(即广东话、普通话和英语)的公务员队伍。
杨何蓓茵介绍,政府内部处理公事和传达信息,会因应运作需要、事务性质和受文对象,采用适当的语文。为方便和鼓励公务员在公事上多用中文,公务员事务局辖下法定语文事务部提供多元化的语文支援服务。该部编制《政府公文写作手册》,载述常用公文(包括便笺、公函、通告、录事和会议记录)的写作原则、格式和用语,辅以示例说明,让公务员在撰写公文时有所依循;编订和更新政府部门常用辞汇,供公务员拟写或翻译公文时参考;并设有电话查询热线,解答公务员在工作上遇到的语文问题。
该部还出版语言文化专题季刊《文讯》,介绍中英语文和中西文化知识;并举办专题讲座和问答比赛,提高公务员的公文写作技巧和学习兴趣。该部亦提供普通话语音辅导及拼音服务,协助公务员以普通话发言;并设有普通话查询热线,解答有关运用普通话的疑难。
培训方面,公务员学院举办不同形式的中文和普通话培训课程并提供网上学习资源,内容涵盖日常公务所需的语文技巧,协助公务员不断提升运用中文和普通话的能力。杨何蓓茵强调,经过多年努力,政府内部公事上使用中文的比例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公务员直接用中文撰写公文。政府会继续通过支援服务和培训,推动公务员多用中文处理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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