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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将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
http://www.CRNTT.com   2023-05-03 00:32:48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中评社 卢哲摄)
  中评社香港5月3日电(记者 卢哲)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5月2日公布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特区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介绍,重塑后的区议会为区议员提供的酬金、各项津贴、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等,将维持在现时相若水平;将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对一些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启动调查,加强对区议员工作的问责性和工作的透明度。

  当日下午,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就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举行记者会,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出席。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介绍,在重塑后的区议会,为支持区议员可以履行各项地区工作,为区议员提供的酬金、各项津贴、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等将维持在现时相若水平。
 
  麦美娟表示,地区治理工作的目标是要令市民能够得益,所以希望区议会能够好好掌握地区脉搏,亦可以加强统筹协调地区事务。“如何令市民直接得益呢?当然就是要有一个履职尽责的区议会。这不单是让市民在选举时行使投票权,更重要是在区议员任期内,每一个区议员都履职尽责服务市民,以及收集和反映他们的意见。”麦美娟表示,因此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对一些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启动调查,加强对区议员工作的问责性和工作的透明度。

  据悉,该机制会由民青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在接收到当区区议会主席,或当区区议会动议后,启动“监察委员会”制度,透过“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按调查建议对有关区议员作出处理。若涉事区议员认为处理不公,可向政务司司长提出上诉。民青局局长将制订公开的行政指引,说明区议员应有的表现,以及列出负面行为清单,具体说明哪些行为或构成展开调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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