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强国建设
对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强调要提高大中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对建设科技强国做出了系统性战略部署,提出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并指出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活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从“加快”到“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从“产学研结合”到“产学研深度融合”,从“培育企业主体”到“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从“提高大中型企业竞争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到“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和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对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激发企业活力提出了全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的战略布局,对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出新使命和新目标。
尤其是在全球新冠疫情影响深远、产业链供应链状况发生变化和极端风险加大的背景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科技领军企业创新主导地位,成为新发展阶段全面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提高国家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建设面向未来的科技强国的核心抓手。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引、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保障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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