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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
中评社北京1月17日电/据半月谈报导,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批犯错误的干部被给予轻重不一的处理处分。其中绝大多数违纪干部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摆正位置、直面问题,知耻后勇、改过自新,以“涅盘重生”的新姿态重新投入工作生活。但也有一部分受处分干部思想上有包袱,出现了轻则得过且过,重则破罐破摔的情况。
受处分干部存四大消极心态
半月谈记者在基层采访注意到,部分受处分干部存在以下几类消极心态。
一是得过且过心态。个别受处分人员特别是受到较重处分人员,以及少数年轻干部,认为受到处分后组织不再重用、前途再也无望,常有被组织抛弃之感,背上了沉重思想包袱,导致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想法。
如中部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名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处分期内思想压力过大,出现不愿作为的消极情绪,经纪检部门、管理中心领导反复做其思想工作,才助其打消思想顾虑,重新回归正途。
二是畏手畏脚心态。尤其是35岁至50岁党员干部,原多是敢想敢干、勇担善闯的中层骨干或“两委”干部,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心理压力较大,个别单位领导惜情护面、回避不言,有的同事施以异样目光,有意无意让他们感到被边缘化,出现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敢担当、不愿担责、消极作为的情绪。
如中部某县乡镇派出所一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总感觉面子上“挂不住”、开展工作有“阴影”、深入群众有障碍,对失职失责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最终提出复审复议要求,经工作人员复审复议、政策解读、纪法宣讲、鼓励谈话后,其心中疑团顿消,对被问责表示心悦诚服。
三是消极避世心态。多是自尊心较强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年龄稍长的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处理后,心结没有完全打开,怀疑抵触心理加重,对匿名批评妄加猜测、对号入座,害怕他人“揭伤疤”“提旧账”,甚至产生自卑心理而羞于见人,无法在原“轨道”正常运行。
如某宾馆原经理姚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感觉辛苦操劳一辈子,结果落得个如此下场,尊严扫地、“晚节不保”,时逢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退休“落户”到另一单位,免得见人矮半截、说话差三分。经纪检机关、其所在党组织及熟悉老党员多次谈心谈话、关爱帮扶,姚某某才释然放下。
四是偏执抵触心态。极个别干部纪法意识薄弱、盲目攀比他人,主观错误地认为不应受到如此严重的处分,甚至出现反复申诉,意图更改或解除处分、思想“摘帽”的情况。
如中部某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缺乏底线思维、纪法观念,对其违法所得法理依据、程序认定持有异议,对政策解读、法理概念有偏执认识和抵触心理,并多次提出复审复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