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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中评社 黄筱筠摄) |
中评社台北1月10日电(记者 黄筱筠)为了打炒房,台“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重罚炒房行为,明定任何人不得散播不实资讯,影响不动产交易价格,最高可处新台币5000万元,还可连续处罚。
为遏止投资客揪团炒房、利用换约转售哄抬获利,“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
三读通过增订条文重罚炒作行为,明定任何人不得散播不实资讯,影响不动产交易价格,或透过通谋虚伪交易,营造热销假象,或利用违规销售,明显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
违者将可按交易户数,处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锾,经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并可连续处罚。
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三读修正通过的重点包括:
第一,限制换约转售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或经“内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协助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可按户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第二,重罚炒作行为,三读通过条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散播不实资讯,影响不动产交易价格、透过通谋虚伪交易,营造热销假象、利用违规销售影响或加价转售,且明显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违者可按交易户数,处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锾,经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并可连续处罚。
第三,建立检举奖金制度,民众可检具证据,向地方政府检举不动产销售买卖或申报实价登录违规行为,如经县市政府查证属实,将由实收罚锾总金额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额作为检举奖金。
第四,增订私法人购屋许可制,私法人买受住宅应检具使用计划,并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同时限制私法人取得房屋后,于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
第五,解约申报登录,三读通过条文明定,预售屋买卖契约如有解约情形,建商应在30日内申报登录资讯;申报登录价格不实者,将按户栋处罚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另外,通过条文也明定,此次修正条文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