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谁开放、开放什么、如何开放
文章指出,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一方面应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贸规则演变趋势,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重要机遇,回答好向谁开放、开放什么、如何开放等核心问题。
首先,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当面向全球,但对不同开放对象应采取不同策略。在当前形势下,中国的对外开放应当是全方位、有重点、重实效的开放。对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以高水平双边和多边合作为形式,以产业链合作为纽带,以技术互换、市场互换为目标,着重解决中国在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上的短板。中国在某些领域的技术先进性,特别是能够为中高端制成品提供巨大市场,对于发达国家仍有巨大吸引力。对于周边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应以灵活多样的开放策略发展经贸关系,促进共同发展。以“中国—东盟自贸区”和RCEP为抓手,不断扩大和深化与东盟国家的高水平合作。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则不过于追求开放的程度和形式,可通过中国提供贸易优惠、投资与援助相结合等形式,形成互利互惠的稳定经贸关系。
其次,开放市场、开放制度、开放规则、开放标准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当前,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包括市场开放程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中国的平均关税水平已低于绝大多数发展中经济体,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市场开放仍不均衡,特别是金融、电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市场开放程度较低。而制度与规则开放的差距更大,成为中国参与和建立高标准自贸区的主要障碍。制度型开放的目的是要建立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或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既包括传统的“边境上”制度与规则,也包括“边境后”制度与规则。从《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条款来看,中国在电信服务、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劳工、监管一致性、国有企业,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投资、金融服务、政府采购、环境、中小企业、透明度等方面,仍存在相当差距。推进这些领域的高水平开放,将对中国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最后,以各种双边、多边、区域贸易投资协定为主要开放形式,同时积极推进WTO改革和多边贸易体系重建。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积极参与RTA谈判,但目前签订的多是以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或相对较小的经济体为对象,且RTA标准和水平普遍不高。这就要求以具有一定深度和先进性的贸易协定为主要目标,更注重与制度质量较高的发达经济体签署贸易协定,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WTO具有覆盖面广、影响巨大、规模经济显着等特点。在参与推动WTO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应坚持WTO的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对于WTO改革的立场与主张;另一方面应将RTA的进展和成果积极引入到WTO改革当中,以避免WTO和RTA之间的管辖冲突。此外,中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特别是制度型开放,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推动WTO改革、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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