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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案件聘外籍律师 违立法原意
http://www.CRNTT.com   2022-11-26 18:15:14


  中评社香港11月26日电/据大公网报道,多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指出,聘用外籍律师的做法不符合香港国安法立法原意,亦存在国安风险。中央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高度重视,态度毫不含糊,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总兜底人”。香港国安法属全国性法律,最终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央是港维护国安“总兜底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决不能容许非香港执业的外国大律师为涉及勾结外国境外势力等案件辩护。更重要的是,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案件,本就不适宜让外国律师作辩护,以免出现泄密以及其他损害国安法实施的风险,准许黎智英聘请外籍大状有违立法原意。如有人挑战国安法的权威,不排除要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寻求释法。

  全国政协常委林建岳表示,一些西方国家或地区对于外籍律师参与刑事或民事辩护有严格限制,以体现自身的“司法主权”。外籍律师不熟悉香港国安法条文,而且身份及角色上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全国政协常委吴良好指出,早前有英国法官在英国政客施压下,辞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一职,由外籍律师参与国安案件,同样有被外部势力左右的风险。中央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高度重视,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总兜底人”。香港国安法属全国性法律,最终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对在维护国家安全过程中的问题,有的是办法和制度解决的途径。

  必要时案件可移交内地审理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王惠贞指出,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初衷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黎智英案涉嫌勾结外国势力,批准聘用外国律师有违法律制定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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