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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修复征信”,怎么成了一场空
http://www.CRNTT.com   2022-09-29 10:35:27


 
  此外,受害者为了业务办理提供的敏感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进行冒名网贷、骗取贷款,将进一步损害主体人身及财产安全。为了有效对金融机构施压,不法分子在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之外还会阻止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正常联系,甚至采取诱骗、恐吓等手段,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

  度小满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认清所谓“征信修复”骗局,对于市面上各种形式的“征信修复”骗局,应当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或参与,尤其要拒绝参与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让他人冒用自己名义“维权”等非法行为,谨防信息泄露进而导致自身财产受损,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共筑良好征信环境。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样做是关键!

  如果我们像王聪一样发现自己有了逾期征信的记录,应该怎样处理呢?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在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决策时,征信记录也并不是唯一参考依据。机构将基于自身风险偏好,结合主体信息进行综合研判。

  如果确实认为信用报告信息有误,应及时到报告上的报数机构或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起异议处理,等待核查。如果有误,机构将进行更正;若无误,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擅自删除、修改记录。

  若逾期还款确确实实发生并被录入信用报告,信用主体应尽快还款,用新的正常还款记录证明本人的良好信用。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而不是在一次次冲动消费中将自己推向违背诚信的深渊。对于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邀约”,应严词拒绝并予以投诉举报。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机构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应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信息外泄被盗用,给信息安全埋下隐患。若发生了纠纷,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行业调节组织申请调节、提请协议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而不应采取过激行为进行闹诉,给双方带来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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