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说,一座城市对待中小微企业的态度,实际会被那些能够为地方GDP作出主要贡献的中大型企业视作“晴雨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必然会有相关优待政策,但没有一个市场主体发展是一帆风顺的。当中大型企业经历发展困境乃至无法为地方经济作出贡献时,它们一样也会担心遭受冷落,担心原有的优待政策不再持续。如何评判一地政府是否具备长远发展眼光,就需要看该地对待那些对GDP贡献微乎其微的小微市场主体的态度了。
由于小微市场主体数量众多且势单力薄,当它们遭遇不公正问题时,能否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有苦说不出”,也就成了新的问题。从这一角度出发,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开展大督察,关注这些涉及经济发展和民生相关的小事,显得尤为必要。诸多案例表明,大督查在各地都起到相应作用,但能否让督查效果长期显效,避免督查组走后没人管没处管,则需要从制度层面加强设计。
截至2022年6月底,中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数量为1.61亿户,小微市场主体中最具典型代表的个体工商户数量达1.0794亿户,占据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数量如此之巨的市场主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韧性所在,祗有保护好这些市场主体,我们就能稳住经济发展大盘,进而解决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小微市场主体祗有活下去,投资和经济才能好起来,就业市场也才能好起来。
来源: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