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20日电/据法治日报报导,成立于2012年的江苏省太仓市璜泾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如今已是汇集全镇30余个部门资源的“一站式”服务中心,通过前置的八大功能区与后置的多部门“云资源”有效衔接,承担着全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受理、指派和分流等,为群众提供更多高效高质的综合法律服务。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擦亮“法润江苏”品牌,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个缩影。
10多年来,江苏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不断加快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全国率先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率先建立运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全面深化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高质量法律服务人人可享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强化制度保障构建长效机制
2011年,江苏率先提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0多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加大对法律援助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经费保障。“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用于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稳步增长。
2016年,省司法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系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至2020年,已初步完成建成以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多方参与、供给有效、运行规范、均等普惠、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
2017年,省司法厅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江苏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启动实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已建成县、乡两级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43个,研制发布涉及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热线服务等业务领域省级地方标准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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