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云南普洱茶为例,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是驰名中外的普洱茶故乡。从中国版图上看,宁洱如嵌在崇山峻岭之中的一片金瓯。在这片367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山区占96.8%,19.5万人口中,少数民族占55.5%。全县20.48万亩茶园分布于6镇3乡85村。自2008年6月普洱茶制作技艺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后,这项技艺日益受到社会重视,45位县级以上“非遗”传承人活跃在茶园、作坊,建立了几十个传习所,带领茶农用传统技艺和勤劳智慧创造财富。当地政府充分发挥区位、资源、文化三大优势,通过现代信息传播与流通渠道,建立起普洱茶集散中心,使宁洱茶农彻底摆脱贫困,走上脱贫致富康庄大道。宁洱县大力推动工商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广泛参与,建设普洱茶生产原料基地、加工基地,探索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积极鼓励传承人创新性实践,将现代工艺融入传统技艺,利用茶叶的可塑性和紧压茶模具,研制出七子饼、金瓜茶、沱茶,以及传统吉祥字样的紧压茶产品,打响普洱茶的国际品牌。事实证明,普洱茶的生产性保护、创新性实践、群众性传承,给这项古老的人类文化遗产打上了鲜明的时代印记,使其走向千家万户。
构建“整体性保护”,保障“非遗”持续发展
《非遗法》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整体性”,除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本体的整体性外,还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以及依存的自然环境构成的整体性。
良好的生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中国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分布和与其相关的自然、生态、人文、经济等因素,划定出保护区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延续和传承,与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相结合,构建以“非遗”项目为保护核心的文化生态系统,实现整体性保护。2007年至2020年,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先后在17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1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它们在遗产传承、生态保护、文化传播等方面积累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如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是中国唯一以海洋渔文化为保护内容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其以象山县石浦镇行政区域内的部分古村、古街道及海岛为中心点,展示妈祖习俗、渔商、渔贸等生活场景,传授渔灯、船模、海洋生物模型制作,表演鱼灯舞、马灯舞等民间非遗技艺,这些民间活动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紧密结合,与海洋文化相互交融,形成了典型的文化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