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独有原则。“以人为本、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世代相传、亘古绵延。十多年来,“非遗进校园”活动蓬勃开展,在丰富教学资源的同时,使青少年了解中华灿烂文明,增强文化自信。组织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遗”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实现传承与创新。中国现有162所职业院校设立了专业示范教学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宣传工作,国家规定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中心、培育基地如雨后春笋,成为提升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和保护意识的重要场所。
作为最早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下称“《公约》”)的缔约国之一,中国积极宣传《公约》精神,履行“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的职责,生动展现“中国智慧”,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之路,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认可。截至2021年,中国共有42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其中“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4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优秀实践名册”1项,成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最多的国家。
开展“生产性保护”,促进“非遗”经济发展
几十年来,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的延续,增强“非遗”实践的活跃性、实践频率的稳定性,中国提出了生产性保护理念,即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社会价值的资源转化,这与《公约》提倡的非遗助力经济发展的包容性理念高度契合。近年来,10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在中国应运而生,根据地域、民族等特点,在核心技艺的保护与传承中,扩大非遗艺术衍生产品生产,提高传承人的地位和收入,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成为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