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8日电/据光明网报道,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外发展大势,作出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战略决策。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发布。《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那么,该如何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哪些有力抓手?对此,光明网专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李长安教授。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多年的发展建设,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中国的国内市场规模总体上已位居世界前列,商品市场规模优势明显,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国内大流通、大循环的格局初步形成。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困难,而市场发展的城乡和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其中的主要矛盾。除此之外,部分地方政府过分看重GDP和地方税收,以致“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明显,也严重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制度缺陷导致的市场分割现象严重,比如人力资源流动受到现行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制约,也是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大障碍。特别是在当下疫情对经济运行有巨大冲击的情况下,由于一些地方防疫过度、防疫不规范等,阻碍商品要素流通的现象愈加严重。
实际上,此次《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很多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的亮点和创新点,比如强调“立破并举”,既有建设的方面,也有需要进一步改革的方面。在“破”的方面,提出要着力强化反垄断,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当前我们已经从过去反对实体经济中的一些自然垄断企业、部门的方向,扩展到对平台、互联网企业等的反垄断,这对于破除平台企业的数据垄断,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对市场造成破坏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立”的方面,《意见》提出全面推动国内市场由“大”向“强”转变,这既明确了“大”不等于“强”的事实,也说明了“大”与“强”的市场关系,是对当前我国市场的客观看待,也指出了在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下我国经济和市场的发展方向。
那么,这是不是就是要把全国市场不分地区差别、不顾客观条件地建成一个模式、要素平均分配、发展水平一样的市场?李长安着重指出,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平均主义的大市场,不是把高了拉低的大市场。从定义上看,全国统一大市场至少应该包括几个“统一”,第一,政策统一,也就是说在商品要素的流通循环过程当中,有一个统一的政策规范;第二,规则统一,就是说在商品要素流通的过程当中,有统一的要求,统一的规定;第三,待遇统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应该是一种全国性的大循环,不存在地区分割,各种商品要素都必须平等,竞争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