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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草消费需警惕“杂草”
http://www.CRNTT.com   2022-03-01 21:53:31


 
  对“种草笔记”中的分享和营销难以分辨,是很多消费者不小心“踩雷”“入坑”的重要原因。理论上,如果发表个人消费体验,不收取任何费用,则不能界定为广告;若与商家签了协议,并收取为其宣传推广的费用,则应属于广告。

  “但在现实中,与常见的代言广告不一样,‘种草者’有没有收费,消费者无从了解。”薛军说,为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平台应将“种草”中具有商业营销性质的内容标注“广告”字样,起到提示作用,这在《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有体现。

  在现有法律法规外,“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制定相应的规章和标准,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他建议,对涉嫌虚假宣传的机构和账号及时封禁,并将商家、造假者、刷单人等相关机构和人员列入行业黑名单,形成震慑效应。

  “灰色产业链之所以形成,个别零星的刷分控评行为很难做到,代运营主体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薛军说,应对相关第三方接单中介进行重点治理。必要时,可以收集这些代运营主体的信息,并在平台之间、执法和监管部门之间共享。

  丁瑛表示,“种草”是一种口碑营销,当种与被种之间缺乏信任,人们的心理基础就会被打破。“良好的种草氛围应由大家维护。”丁瑛说,对网红、达人等群体而言,推荐东西要真实可靠,这样才能收获长期的信任与支持。作为消费者,要理性“种草”,同时积极参与监督,发现线索主动投诉举报,让“虚假种草”无处遁形。

  与虚假宣传相关的部分法律规定(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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