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区域金融正逐步走向高水平开放。近年来,亚太地区在区域金融开放领域逐渐加快,国际金融机构在亚太地区设立总部并开设分支机构的数量、资产规模均持续增长。除了成立较早的亚洲开发银行(ADB),2015年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总部设在北京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正式成立,同年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NDB)成立,成员国涵盖亚太大部分国家,未来将继续扩容,以支持亚太经贸发展。随着亚太地区经济贸易活跃度大幅提升,区域经贸合作深化,亚洲新兴经济体正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金融开放。
四是金融要素市场及配套机制建设比较全面。亚太地区经济贸易发展活跃,金融要素市场和配套机制建设愈发加快,已经逐步形成以上海、香港、新加坡、北京、东京等为代表的全球性的国际金融中心。根据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与英国智库Z/Yen集团编制《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IC)》(2021年3月)报告显示,前10大金融中心,亚太地区占据了6席。亚太地区汇聚了非常丰富的国际金融中心人才、市场和机构、金融科技资源,尤其近年来亚太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指数(GFHI)报告显示,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指数排名前20强,亚洲占据9席,金融+科技的创新领域领先全球,数字金融正在成为驱动亚太金融服务创新的重要领域。
二、RCEP给亚太金融合作的机遇
RCEP涵盖亚太地区绝大多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区域市场潜力巨大的国家。RCEP通过构建高水平开放的区域经贸合作机制,拓展金融服务能级,为区域内金融合作提供新契机。未来面临四个方面重要机遇:
一是高水平金融双向开放打开新的窗口。RCEP协议宣导推动全方位和多领域开放,以中国、日本等为代表的成员国金融发展较快,金融国际化程度较高,在金融开放领域有比较丰富的经验,而中国在推进金融开放层面已经陆续推出了诸多政策,包括放宽外资金融机构来华设立分支机构准入条件、取消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以及在支付结算、资产管理、金融评级等,与RCEP协议所推进的高水平开放目标保持紧密联系。未来,随着RCEP各成员国依各自金融开放进程和政策目标,将为区内金融机构在跨境投融资、绿色金融、消费金融、数字银行等各领域开展紧密合作,驱动区域内金融机构从本土走向亚太,从亚太走向世界,进一步发挥亚太地区金融竞争优势,挖掘由RCEP协议落地所带来的高水平开放红利,促进区域内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