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机制方面。鼓励产业转出地和承接地建立产值、收益、用地等指标分享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优化证照登记、海关监管、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举办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开展产业转移典型合作模式遴选。
政策环境方面。适时修订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等指导性政策,细化转移方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支持产业转移合作的金融产品,研究支持地方在风险可控和坚持市场化前提下,设立产业转移基金。
工信部表示,接下来,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细化重点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