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RCEP推动和鼓励成员国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服务贸易,投资,电子商务等方面加强合作,以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联合国贸发会议指出,RCEP将降低交易成本,为本地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提供重要机遇,特别是与其他地区相比,RCEP成员国之间的内部相互投资仅占全部对外直接投资的30%,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伴随全球化进一步调整,以RCEP成员国为主体的东亚地区已成为与北美、欧洲并驾齐驱的全球价值链贸易中心。但本区域发展面临疫情负面影响的短期冲击和内部最终消费不足的长期制约。2022年,RCEP成员国将启动货物贸易削减关税进程,其中大部分商品将立即实现零关税或在10年内实现零关税。在服务贸易领域,各成员国开放水平均高于各自“10+1”协定水平,涵盖金融、电信、交通、旅游、教育等多个重要领域,并将在生效6年内全部转为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在投资领域,各成员国对非服务业投资采用负面清单方式作出高水平开放承诺,将大幅提升政策透明度。
RCEP全面生效实施后,将带动全球近1/3的经济体量形成统一的内部大市场,增强东亚地区经贸政策的稳定性,增强正向投资预期,提振生产和消费信心,有助于为本地区甚至全球提供一个区别于传统欧美市场的最终消费市场,将为区域乃至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亚洲开发银行的一项新近研究表明,到2030年,RCEP可望为成员国带动出口5140亿美元,拉动经济增长2630亿美元,分别较基线多增加5.2%和0.6%,将为东亚生产网络的深化与世界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最终需求和更大发展动力。
坚持开放地区主义,完善全球经济治理
文章介绍,中国多次强调,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要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RCEP不以建立封闭的排他性贸易集团为目的,而是在保证成员国数量可控的同时,坚持高标准的适度性、非歧视性与包容度,倡导开放地区主义。
具体而言,RCEP的开放性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RCEP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包容而不排他,融合而不脱钩,不排斥任何国家加入,不预设加入门槛和条件;RCEP高度强调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实施的外溢效应非常显着,政策红利不仅仅局限于成员国之间,更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RCEP表现出的较大灵活性和舒适度,能更好满足各成员供应链和创新需求,有望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领域方面,在区域不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之间实现利益平衡;RCEP采用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方式,不断升级市场准入和经贸规则,保证协定开放性和高质量。可见,RCEP充分体现了成员国发展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将引导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面对层出不穷的全球性问题和挑战,我们应该坚持开放包容、协商合作,坚持和维护多边主义,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充分考虑和平衡包容性、多样性和灵活性,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才能得到有效推进。RCEP是中国和其他东亚成员国参与区域贸易投资合作机制的一次新尝试,有助于均衡普惠推动新兴领域经济治理规则制定,为完善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贡献了新理念和新方案,必将成为引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完善的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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