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8日电/据紫荆网报道,香港特区选举事务处7日呼吁,合资格的个人或团体应尽快在特别选民登记安排限期7月5日或之前,递交选民登记申请,以便登记资料纳入2021年正式选民或投票人登记册。
香港《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5月31日刊宪生效,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和立法会功能界别的组成都有主要的改动。
选举事务处呼吁:在《条例》下所有符合资格登记为选委会当然委员的个人;选委会界别分组投票人的个人和团体(不论其现时是否已经登记);以及受《条例》影响登记资格及新符合登记资格的立法会功能界别的个人或团体,应尽快在特别选民登记安排限期7月5日或之前,递交选民登记申请。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表示,这次特别选民登记安排,主要是为合资格人士重新登记。如他们尚未登记成为地方选区选民,亦需在7月5日或之前递交地方选区选民的登记申请。一般已登记的地方选区选民无需重新提交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