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受访人士反映,近年来,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展会员成了传销活动的新品种,并逐渐占据主流。打着“消费返利”“虚拟货币”“区块链”“炒外汇”“爱心慈善”等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名目繁多,公安机关近年查处的网络传销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数众多,跨区域蔓延发展迅速,远超传统聚集式传销。
据介绍,网络传销具有非接触性、一对多等特点,打破地域限制,传播更快,规模更大,有的网络传销参与人数仅几个月就发展到几十万人,有的会员数甚至突破百万人。百色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陈昭祥表示,近年来百色不断强化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力度,去年百色传销案件立案67起,其中涉网络传销刑事案件52起。
同时,网络传销还呈现多种犯罪形式交织态势,导致资金外流、破坏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部分参与网络传销案件侦办的工作人员反映,有的网络传销与传统聚集式传销、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相互交织,有的涉案人员获利后通过购置房产、洗钱等方式向境外大量转移资金,追缴难度大。
“马甲”不断翻新 打击面临新难点
记者采访了解到,相较于传统聚集式传销,网络传销涉案人员在起始阶段会正常办理营业执照,开办的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也有备案,传销手段很隐蔽。“有的为逃避打击选择做‘短线’生意,出一个新的平台骗了一波钱,立马改头换面,打击速度跟不上换‘马甲’的速度。”一位参与传销案件侦破的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网络传销涉及大量数据,数据调取存在一定困难,有的涉案公司租用正规的云服务器,有时为了调取数据手续就要跑半个月,耗时久、周期长,容易延误战机,有的涉案人员还会租用国外服务器,数据调取难度更大。在涉案资金认定方面,网络传销会员多,且很分散,涉案人员通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绕过银行监管,很多资金经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后,很难直接认定哪一笔属于传销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