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审判由胡雅文法官负责,她是一名经验丰富、一丝不苟的法官,相信她必然仔细评估过相关证据,在排除所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判处被告罪成。这是整个普通法世界的通用标准。
然而,蓝韬文显然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当被告被判罪成后,他又再度发表意见,称特区政府起诉“民主支持者是不可接受、必须停止”云云。换句话说,他是主张违法者只要支持“民主”,而且有钱有名气有靠山,就可以凌驾法律。这是对法治的侮辱,英国国内也不可能接受。蓝韬文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他应该比大多数人都理解,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无论身处任何地位,只要违法,都必须面对法律制裁。
虽然英国人一直为自己公正和诚实的原则自豪,但蓝韬文针对香港的虚伪手段,却令所有了解实际情况的人感到遗憾。如果他以为可以通过损害香港法治以摧毁这座城市,那就大错特错。香港习惯面对困难,其内在力量可以让它渡过所有难关,在“一国两制”底下,这座城市会继续奋斗,朝着光明的未来前进。
注:原文刊于英文《点新闻》,中文版由编者所译,有删节
前刑事检控专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