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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孩子”不再是“免罪牌”
http://www.CRNTT.com   2020-12-28 19:29:30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现行刑法中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有条件地”从14周岁下调到12周岁,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社会期许,强化对未成年人行为的约束,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蕴含多重社会价值。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们更不应忽视社会、家庭、政府的监管责任。可探索设立矫正教育机构,从事罪错未成年人教育,与成年罪犯区分开来,分级管理,既保护又处置,绝不放任自流,降低再次犯罪的可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被害人的保护尤其是未成年人隐私保护,防止“二次伤害”;细化对监护人责任的安排,要求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进一步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推动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让未成年人懂法、遵法。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仍处在审议阶段,已统筹考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相关法律衔接。既做好“罚”,又着眼“救”,宽严相济,治病救人,我们相信,经过科学的立法论证和精心打磨,无论是打击犯罪还是保护未成年人,都将沿着法治轨道继续前进。(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作者:丁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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