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销。部分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生产的产品,按现行标准无法在国内销售。外贸习惯订单贸易,产品销售由经销商负责,不少出口企业以代工为主,缺乏品牌,不能直接面向国内消费者。
二、不敢销。国外信用体系相对成熟,货到款清,出口企业资金风险相对较小,因此一些外贸企业虽利薄但仍青睐国际市场。内销市场部分渠道商诚信不足,账期长、拖欠货款、“三角债”等情况时有发生,回款问题令人头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造成鱼目混珠。因这种不规范的内销环境,出口型企业常对内销望而却步。
三、不划算。有关税监管政策存在不利于产业链本土化的因素。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扩大外贸具有积极作用。但监管模式和流程过于强调“两头在外”,只鼓励外购、外销,与“内循环”密切相关的内销、内购受到严格限制。如没有试点资格,企业有剩余产能也不能承接国内订单;内销产品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失去竞争力;购买国产设备原材料却无法享受税费抵扣,“不便跟国内做生意”使监管区成为境内关外的“经济孤岛”、与国内产业隔绝的“浮萍”,不利于企业两条腿走路,也严重影响了产业链供应链的本土化整合。
(三)
解决好以上问题,无疑需要各个环节都按照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加以改革。
第一,加强与国际惯例衔接,加快推进制度性开放。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在食品安全、产品认证、商品包装等方面加强与国际惯例的对接和衔接,消除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的各种规则障碍,让双循环更好服务不断提升的国内消费。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更大力度推动自贸港、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等先行先试,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走向制度型开放,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