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对作为中国政治制度基础的父权观念所带来的社会和谐也满心羡慕。比如他在《风俗论》中说:“儿女孝敬父亲是国家的基础。在中国,父权从来没有削弱。儿子要取得所有亲属、朋友和官府的同意才能控告父亲。一省一县的文官被称为父母官,而帝王则是一国的君父。这种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把这个幅员广大的国家组成一个大家庭。”一个家庭的成员自然更容易服从而降低管理难度,“父亲备受儿子的尊敬,皇帝被视为全民的君父,这条古老的伦理和政治法则,使中国人很快就习惯于自愿服从。”人民将君主或官吏看作家长并自愿服从并未导致统治者的独裁,而是促使政府当局爱民如子,“正因为全国一家是根本大法,所以在中国比在其他地方更把维护公共利益视为首要责任。因之皇帝和官府始终极其关心修桥铺路,开凿运河,便利农耕和手工制作。”为了更生动地说明中国君主恪尽父亲的职责,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举雍正为例:“新帝雍正爱法律、重公益,超过父王。帝王之中无人比他更不遗余力地鼓励农事。他对这一于国民生计不可缺少的百艺之首亟为重视。各省农民被所在州、县长官评选为最勤劳、能干、孝悌者,甚至可以封为八品官。”“雍正降旨,帝国各地处理重罪案件,未呈皇上本人亲览(甚至需呈上三次),不得对人犯处以亟刑。颁布这一敕令理由有二。两者均与敕令同样可敬。其一为不得视人命如草芥。其二为君王对百姓须爱民如子。”
伏尔泰认为导致中国有如此良好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的根源就是孔子所制定的道德,孔子的道德和中国的法律实际上合二为一。他在《路易十四时代》中说:“道德和治国比科学容易理解;而且这两种东西在中国已经臻于完善,……由于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它在伦理道德和治国理政方面,堪称首屈一指。”“这个庞大的帝国的法律和安宁建筑在既最合乎自然而又最神圣的法则即后辈对长辈的尊敬之上。后辈还把这种尊敬同他们对最早的伦理大师应有的尊敬,特别是对孔夫子应有的尊敬,合为一体。这位孔夫子,我们称为Confucius,是一位在基督教创立之前约六百年教导后辈谨守美德的先贤古哲。”对中国基于道德的政治制度的推崇自然又引申出对身兼道德楷模与制度执行者的中国官员的赞赏,伏尔泰称赞那些由文人而及第的官员谨小慎微地奉行儒家信条,不狂不躁,克尽其职,惟命是从。伏尔泰还赞美中国制度的宽容与和谐,说它能在一种精微而平衡的制度中容纳各种分子,并使他们达到一种具有丰富文化的境地。
卢梭也颂扬中国的行政和司法,他在《论政治经济学》中以中国为例说,“在中国,皇帝的座右铭是在每场官民争议中务须支持人民。如果任何一个省份米价腾贵,该省省长就要被投入监狱。如果某省发生暴乱,总督就要被解职,而且每位官员都要为他的辖区内发生的所有祸乱掉脑袋。这些事件并不是随后不经过正规审查;但长久以来的经验导致人们预期有这样的判决。几乎没有需要纠正的不公正裁决;与此同时,确信公众从不无故抗议的皇帝总是能通过他所惩罚的煽动性扰攘事件而发现需要昭雪的真正冤情。”狄德罗也认可中国政治思想制度的合理性和儒家道德哲学。他的《百科全书》说:“人们一致认为,中华民族优于亚洲其他民族,因为他们历史悠久,精神高尚,艺术精湛,才智出众,政治清明,还具有哲学素养。在以上各方面,根据某些人的看法,他们甚至可以和欧洲文明最发达的国家相媲美。”普瓦维尔1769年在《哲学家游记》中甚至说:“只要中华帝国的法律成为各国的法律,中国就可以为世界可能变成什么样子提供一幅迷人的景象。到北京去!瞻仰世上最伟大的人,他是上天真正完美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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