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在哪里,根本点在遵循法治化和市场化原则化解存量“资源”。由于有的房地产企业自身存在不足,已经有不少企业进入了司法重整程序,其中不乏一些房地产业的龙头企业。对这些企业和其相关项目,应该通过法治化和市场的形式解决。
比如,可以鼓励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担任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方式参与项目处置;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稳妥探索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规市场化化解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支持项目完工交付。
再次,在“保交楼”的金融支持上要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
数据表明,我国的房地产业上下游占经济比重高达30%,民营房企占整个房地产企业比例高达70%。当前,民营房地产企业面临的问题远比国有房地产企业大,“保交楼”已经成为许多民营房企面临的攸关考验,亟须得到金融方面的持续扶持。
但是金融方面的支持幷不是对所有企业,虽然金融支持的“工具箱”里有很多措施,但也是针对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
总之,“保交楼”是当前房地产发展的重要基础,陆续会有相关政策出台。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幷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幷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项目,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这都是将来的方向。(来源:城市金融报 作者:王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