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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这让市场主体怎能有信心
http://www.CRNTT.com   2022-08-31 18:19:18


  江苏兴化市一个科长“吃拿卡要”视频被曝光后,国务院督查组要求严肃处理;随后媒体披露,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四级主办万智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陕西榆林市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国务院督查组质疑过罚不当,要求纠偏……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督查的几起案件,都迅速成为了网络热点,不少网民为之点赞。

  去年10月的一天,榆林罗某夫妇经营的蔬菜粮油店购进7斤芹菜,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抽样检查,剩余5斤卖了20元钱。一个月后,检测报告称芹菜不合格,因罗某夫妇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已售出芹菜无法召回,处罚决定书认定罗某夫妇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罚款6.6万元。

  面对镜头,粮油蔬菜店店主说:“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6万多?”这句话让网民引发了强烈共情,因为它说出的是事实,揭露的是荒诞。基于这一点,认定当地监管部门“过罚不当”有充足的理由。

  但是仔细审视一下案件,还会发现其执法程序原本就存在不小缺陷。提取2斤芹菜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出具检测报告称芹菜不合格,所谓不合格到底是什么问题?由于监管部门所用的是较高档位的处罚,那么是否应该对问题的严重性进行明示?店主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已售出芹菜无法召回,也是处罚的依据之一,但执法者是否考虑到了基层小店的经营实际?这些小店进货量、销售量都很小,而且往往是从熟人手中拿货,哪里会有什么正规的进货票据?

  怎么看,这都像是一次以罚款为目的的“活动”。支撑这一判断的还有央视的调查。

  事实上,此案幷非个例。据披露,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0多起,而案值都只有几十或几百元。正因为原本就是以罚款为目的,所以执法者看不到那些小店挣点辛苦钱的事实,也对几十元或几百元的案值视而不见,不罚则已,一罚就仿佛刀劈斧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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