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钱进”爆雷后,有网友称知名主持人汪涵曾为“爱钱进”代言,如果没有明星效应就不会带动那么多人参与。汪涵是否需要担责?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攀表示,如果明星代言过程中存在过错需担责,但是否存在过错需公权力机关介入调查。
“爱钱进”P2P爆雷波及代言人
根据天眼查,“爱钱进”是一个P2P借贷和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网站。截至今早8时,其官网显示,“爱钱进”已累计服务用户数1679万,累计为用户赚取出借回报99.03亿,撮合交易额2319.91亿。
据报道,“爱钱进”APP于2020年6月出现兑付困难,众多投资者在该产品上的资金无法正常提现。7月1日“爱钱进APP被立案侦查”冲上了热搜。
“爱钱进”7月1日晚回应称,一直在努力促进大家的债转交易,但是否能够转让成功取决于市场环境、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以及其他用户的债权受让意向,当前市场活跃度较低,等待转让的时长较长。
7月2日,曾是代言人的汪涵发声明道歉,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根据汪涵团队回应,其曾于2016年-2018年期间代言“爱钱进”APP,但代言已经于2018年底结束。汪涵本人及团队一直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平台解决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减少损失。
代言人如明知广告虚假或需担责
“爱钱进”APP爆雷后,不少网友表示,因为信得过汪涵才选择了“爱钱进”,所以代言了就应该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