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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香港经验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教育制度安排
http://www.CRNTT.com   2024-10-06 00:05:28


  中评社╱题:借鉴香港经验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教育制度安排 作者:张萌(南京),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摘要】“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是多领域、多层次的系统性建构,其教育制度安排由宏观教育世界观、中观教育行政制度、微观教育手段三个层面构成,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探索统一后台湾的教育治理提供了历史借鉴。因此,“两制”台湾方案教育制度安排应从台湾现行教育制度中发现问题、从香港教育实践中总结经验,从教育世界观、教育行政制度、教育手段三个层面进行探索,构建统一后台湾教育治理的具体实现形式,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实现真正的人心回归。

  “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是“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是两岸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的具体制度安排,包括政治体制、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对外事务等各领域。其中,教育是官方掌握意识形态、构建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必要工具,也是关乎两岸统一后“一国两制”在台湾行稳致远的关键领域。20世纪90年代以来,岛内“台独”势力不断利用“去中国化”、推行“台独教育”等形塑所谓“天然独”的国家认同,严重危害两岸关系发展。从香港的教育实践中也看到,“一国两制”整体上保证了香港繁荣稳定,但“修例风波”等背后折射出香港青年国家认同的薄弱和香港国民教育的短板效应,而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实以来,香港爱国主义教育展现出拨乱反正、焕然一新的局面。因此,如何从台湾的现行教育制度中发现问题、从香港的教育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如何从教育世界观、教育行政制度、教育手段三个层面探索统一后台湾的教育制度安排,从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确保统一后台湾长治久安,避免在台湾教育治理方面走弯路,实现真正的人心回归,成为十分紧迫的重要课题。

  一、“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教育制度安排的系统性建构

  “一国两制”确定了统一后台湾地区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是基本性、原则性、框架性的构想。但是,“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内涵需要进一步丰富,具体到统一后台湾的发展问题,仍然需要更多的政策设计。自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以来,学界针对“两制”台湾方案的思想来源、基本内涵、理论依据、实践背景、特征意义等展开了丰富且有意义的研究,但在研究深度上还需要继续加强,对于统一后台湾微观治理层面的研究还相对缺乏。

  “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是多领域、多层次的系统性制度安排。在多领域方面,方案包括政治体制、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对外事务等各领域;在多层次方面,方案既要重视宏观层次的价值理念,把握方案的正确方向,也要注重中观层次的制度机制和微观层次的政策措施,从而确保方案的执行和落实。因此,“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教育制度安排应是一整套系统性建构,须对其展开通盘考虑和整体设计,从而形成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

  在教育制度安排中,宏观层次的价值理念主要表现为教育世界观,它是对于世界的根本认识,旨在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推动社会的正向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世界政治多极化的迅猛发展,社会思想意识复杂多样、相互交织,西方“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伺机冒头,竭力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造成部分学生自我判断丧失甚至国家认同异化。因此,教育世界观是指导教育实践的理论基础,是教育制度安排的核心内容,直接决定了“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中观层次的制度机制指的是教育行政制度,是对教育事业开展实际部署和有效治理的重要抓手,它是国家教育行政组织系统,其核心是教育行政权力结构,也是维系教育制度安排体系运转和职能发挥的基本保证。微观层次的政策措施则包括教育工具、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等在内的一系列教育手段,是实现教育制度安排具体执行和落实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也是把握教育发展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由此可见,教育世界观、教育行政制度、教育手段形成了“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教育制度安排的系统性建构,三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大陆应在批判和纠偏“台独教育”、充分吸收香港“一国两制”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论为指导,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的教育制度安排,使“两制”台湾方案的具体实现形式更加明晰,引导和形塑台湾青少年的国家认同,确保统一后台湾地区的长治久安。

  二、台湾现行教育体系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台湾青少年的国家认同日趋异化,“台湾人”认同成为社会主流,台湾乡土认同上升为“国家认同”,他们将“中国”当作完全异于“自我”的“他者”,将两岸建立在“他是他,不是我”的想象之上。台湾人“自我意识”的产生和膨胀,其背后有着复杂而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因素,而教育作为形塑认同的重要手段,成为台湾人国家认同异化的关键因素。

  在教育世界观上,“本土化”成为“台独教育”的思想基础。1980年代初,在党外运动的倡导和推动下,以“台湾意识”为核心的“本土化”思潮逐渐滋生与蔓延,中国民族主义不断被 “本土化”论述排挤甚至湮没,在“台独”势力的人为建构和民粹主义的推波助澜下,“本土化”逐渐向“台湾化”“去中国化”的方向异化。与此同时,台湾历史成为“本土化”论述的重要场域,他们试图以“台湾意识”建构台湾的历史与文化,消解1970年代以来激情昂扬的中国民族主义。由此,将“台湾意识”奉为神龛的台湾本土学者纷纷跳脱中国史观,各种以台湾为中心的史观层出不穷,“同心圆理论”等“台独”教育理念应运而生,浸润于台湾教学脉络中,使其成为呼吁“独立建国”的主要论述。它们被广泛应用于台湾青少年教育,成为课纲修订、教科书编排的理论基础,也成为了荼毒台湾青少年思想和认同的利器。

  在教育行政制度上,“台独”势力把持台湾教育主导权。台湾现行教育行政制度采用中央集权制,“中央政府”负责规划设计教育制度,适法监督地方教育事务,执行全台性教育事务等①。人事、课程、经费等行政三权均由台“教育部”掌握。在人事任命上,行政主管负责人的任命采用首长制,“教育部长”由“行政院长”提请“总统”任命。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教育部”组织课纲修订小组,订定高中课程标准;教科书依据台当局制订的课纲编写,经“课本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方能让学校采用。课纲修订小组和“课本审定委员会”委员均非民选,修订后的课纲也无须经“立法院”同意。在经费来源上,“教育部”具有分配和补助教育经费的权利,经费分配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教育部长”指派次长兼任,经费预算须经“教育部长”核定后执行②。在这一“中央集权”和垂直领导的首长制度下,“台独”势力通过行政权力将“台独”理念灌入教育领域,企图从教育上、文化上、民族上割裂台湾与中国大陆的联结。

  在教育手段上,课程纲要和教科书成为“台独教育”政治渗透的重要场域。从李登辉时期的“88课纲”到陈水扁时期的“98课纲”,台湾历史教学在“同心圆理论”的空间地理架构下划分为“台湾史”“中国史”“世界史”,蔡英文时期的“108课纲”则进而将其划分为“台湾史”“东亚史”“世界史”,一步步将“台湾史”从中国史中独立出来,甚至将中国史变为东亚史中微不足道的一环,硬生生斩断海峡两岸的时间血脉和历史脉络,将“台湾史”作为“台湾国史”的建构工具,实现“去中国化”的“台独”教育。与此同时,以多元文明淡化中华文明、从而建构多元族群,歪曲其来源于东南亚的“南岛语族”,捏造台湾原住民“南来论”,成为“民族台独”的理论基石。此外,岛内“台独”势力还通过“转型正义”“正名”等一系列社会“去中国化”手段,淡化传统中华文明对台湾社会的影响,突出台湾“主体性”。

  三、“一国两制”下香港教育拨乱反正的经验

  “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证明了其理论的科学性,充分尊重和考虑香港社会的现实情况和民众的根本利益。然而,回归二十多年来,香港爱国主义教育严重缺失,从“国教风波”“非法占中”“旺角事件”到“修例风波”,香港青年国家认同问题,一度成为威胁“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社会繁荣稳定的重大政治风险,其背后根源就是香港的教育问题。随着《香港国安法》生效与爱国者治港原则贯彻,香港教育也迎来了拨乱反正的转折点,为推动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奠定意识形态基础。

  在教育世界观上,后殖民主义思潮一度在香港社会泛滥。西方殖民者善于鼓吹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非西方族群在经济、社会上遭遇不利的根源是其遗传或道德文化缺陷,将自身的殖民史观视为“文明的延伸”,将殖民地被殖民前的历史书写成野蛮、堕落、兽性的历史,塑造殖民主义的合法性和西方文明的至高无上③。港英当局将制度偏见和身份偏见浸润到香港的教育体系、尤其是历史教学中,极力打压中国历史教学、丑化中国历史,致使港人对西方认同根深蒂固,国家观念淡漠。香港回归以后,香港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得到最大程度保留,却为后殖民主义思潮的泛滥提供了温床,依然延续殖民时期的历史文化书写。

  在教育行政制度上,回归后香港教育行政体制的殖民烙印未能彻底清除。一是中央政府对香港教育采取宽松政策。《香港基本法》规定,特区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进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和管理、教学语言、经费分配、考试制度、学位制度和承认学历等政策④,将教育管理权全权授予特区政府,却未能发挥中央对于香港教育的职能和权利。二是特区政府在香港教育发展中存在缺失。院校和老师可以自主开展教育内容的实施,包括教材审核、课程设置、教学督导、教师培训、学校评核等关键环节,全部由学校开展自主管理,特区政府却未能做出“去殖民化”的制度安排。三是学校对“港独”教师未尽监督、管理之职。部分香港教师国家意识薄弱,参与由反对派和乱港势力把持的“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课堂上公然美化香港殖民史,丑化祖国内地,甚至宣扬“香港独立”和“民族自决”。在“修例风波”中,一万多名涉嫌违法被捕人士中四成是学生,近2000名是中小学生,⑤“港独”教师危害可见一斑。

  在教育手段上,回归后一个时期,香港国民教育严重缺失、推进困难。国民教育作为香港教育四个关键项目之一,是建立和提升香港人认同中国的基础性工程。然而,香港回归后却鲜少触及学生“中国身份”的政治属性。国民教育没有独立成科,教师仅通过和学生的日常接触、“开放的学与教文化”以及教师“自己的言行”建立学生价值观、培育学生的公民意识⑥。这就使得课程的完整性无法保障,对教师的道德、知识、认同和价值观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国教风波”后,为避免污名化,香港国民教育的政治色彩被进一步淡化,不敢涉及学生的政治认同问题,从而进一步加剧香港学生国家认同培育的严重缺失。

  为此,近年来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爱国者治港原则逐步落实,爱国者治教原则也在教育领域贯彻,为香港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也为“两制”台湾方案教育制度安排提供了经验与借鉴:

  一是增强国家认同教育,培育爱国主义情怀。《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特区政府一方面系统驳斥港英殖民时期的错误观念,首次以白皮书形式揭露英国殖民统治的黑暗,根除一些人的“恋殖情结”,引导香港同胞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国家观;另一方面创新提出培养爱国爱港爱家的育人取向,阐明“一国两制”与国家安全、爱国者治港的关系,明确爱国主义在香港教育体系中的根本地位,提出要面向师生、面向家长、面向教育界、面向社会弘扬爱国爱港光荣传统。2024年4月,香港特区政府在“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下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是香港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制度化的重大标志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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