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4日电/据法治日报报道,为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对外公布《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的操作、信息公布、产品评价程序和结果验证等流程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快检可用于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的抽查检测,并在较短时间内显示检测结果。《征求意见稿》明确,开展食品快检的单位和人员应具有相应设施设备、制度和专业操作能力。同时,食品快检信息要真实客观,做到检测过程可追溯,食品快检机构及操作人员应对食品快检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负责。食品快检结果是否公布由组织方确定,公布的食品快检信息应真实、客观、易懂,不得误导消费者。
依法开展快检工作
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一直以来,食品消费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食品安全相关的话题也是备受关注。如今,随着食品快检技术的优化升级,我国市场监管部门与大型商超、生产企业等拥有了更加接地气的食品检测方式。
《征求意见稿》主要就开展食品快检应有相应设施、专业人员和制度,食品快检信息要真实客观和检测过程可追溯,依法依规开展食品快检和核查处置工作,探索开展食品快检产品评价和结果验证等五个方面提出意见。同时,还涉及食品快检操作指南、信息公布要求、产品评价程序和结果验证规范四个部分具体细则的拟定。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食品快检信息要真实客观和检测过程可追溯,提出要真实、客观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应记录食品品种和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日期、检测人员姓名、检测结果等信息。食品快检机构及操作人员应对食品快检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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