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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能早一步完成房地产立法程序,开始征收房产税的话,就越能避免房价的泡沫化的风险。 |
中评社北京3月30日电/博鳌论坛刚刚开幕,有关房地产税立法的争论就成为热点。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球表示从理论和法律层面都找不到征房地产税的理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院长贾康则表示比照国际上的案例,从实践和理论上来说,征收房地产税是没有硬障碍的。
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社论表示,由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在3月5日至15日,官方主动或被动6次提及房地产税。因此,公众已经意识到房地产税立法渐行渐近,在立法草案出台之前,公众对于这一话题比较关注。
文章分析,反对者主要是从土地所有的角度出发,认为目前中国商品房归属购房人的只有地上建筑,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权而无产权,房价高是因为土地值钱而非建筑本身,因此,不应该对住房所有人征收房地产税。这种意见在数年前还比较流行,但现在已经边缘化。
因为房地产税是对持有环节征税。如果说土地国有而房产升值主要源自土地而非建筑,那是不是可以让升值部分归于土地所有者呢?
显然,房产升值的好处由持有人所得,是属于个人或家庭的资产。此外,为了避免增加个人或家庭税负,大部分征收房地产税的国家都会做出一定的扣除标准,尤其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
按照中国“房住不炒”的定位,未来房地产税征收可能采用分段累进制,比如以家庭或机构为单位,对计税家庭于全国范围内所有拥有的产权房以套数和面积相结合的基础征收房产税,并按照家庭人数给予一定的免税面积。
在免除最基本的生活所需空间面积之后,多余的面积或其他房产,将被视为投资的资产。正因为在过去的20年间,住房被作为具有金融属性的投资品,导致大量富有家庭囤积住房,将房价推高,导致中低收入者无力购房,甚至有些城市年轻人口开始难以承受房租。因此,从财产税角度理解房地产税或许更加理性。
根据2017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数据,全国家庭住房拥有率为92.8%,其中家庭多套住房拥有率为22.1%。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CHFS)通过对29个省市262个县1048个社区进行分层随机抽样调查显示,2017年城镇地区住房空置率为21.4%。
据此估算,2017年,中国城镇住宅市场空置的住房数量总数为6500万套。
这其中可能有一些因为工作流动产生的“假空置”,但主要部分还是由投资产生。尽管一些城市出台限购措施,人们还是可以通过离婚等手段避开约束。房产升值带来的财富效应深入人心,炒房者也大有人在。当房子作为投资品后,就会向少数人集中,类似于历史上的土地兼并。这会推高房价阻碍人才流入,拉大贫富差距,产生财富贫困代际更替现象。
文章指出,对于一个需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鼓励创新,发展实体经济,缩小贫富差距,推动社会公正的经济体,通过征收房地产税,可以减缓资源不断向房地产部门流入的趋势,有利于资源优化,抑制高房价可以增加城市活力,提高城镇化率,避免阶层固化等等。征收房地产税可能会有诸多考虑,但是消除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威胁应该是最重要的目的。
应当说,对于仅拥有自住住房的家庭而言,房地产税对他们没有太大影响。反对者主要是拥有多套房的个人或家庭,因为他们面临要么出售多余住房,要么可能缴纳一笔房地产税的抉择,而前者如果群体集中抛售或在短期内压低二手房市场价格,让自己的住房价值缩水。存在意见分歧实属正常。
1986年中国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1月,为了抑制楼市过热,中央推出房产税政策,在上海,重庆试点对个人持有房产征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
可以看出,房地产税改革在各种利益纠葛面前已经拖延得太久,正因为如此,投机性与投资性始终为楼市火上浇油。
文章认为,我们越是能早一步完成房地产立法程序,开始征收房产税的话,就越能避免房价的泡沫化的风险。如果立法延迟,可能带来了更大治理的成本。
也因此,当前需要“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在按照规划完成立法的基础上,合适推出需要时机的把握,即需要合适的环境,因此,也不必夸大房地产税征收风险。事实上,随着舆论对房产税的密切关注与讨论,会在推出前逐步消化一些不确定性,房地产税对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影响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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