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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积电。(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2日电/台积电二奈米泄密案,台湾高等检察署智慧财产检察分署日前依涉犯“国安法”“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等罪,起诉工程师陈力铭、吴秉骏、戈一平。检方另依职权签分案调查,认定东京威力公司涉有“营业秘密法、‘国家安全法’......”等法人刑责共4罪,今侦查终结追加起诉,请求法院求处罚金刑1亿2千万元。
台湾检察官接获台积电报案后逮捕多名现任与前任员工,涉嫌窃取该公司先进2奈米晶片制程的机密资讯,其中涉案并遭羁押的前任员工,曾任职于日本半导体大厂东京威力科创(TEL)在台湾的子公司。
“高检署”检察官日前讯问陈力铭与东京威力公司相关员工,再比对全案事证以及东京威力的答辩资料,认为东京威力依法对陈力铭负有监督责任,但东京威力除内部规范订有一般性、警告性的规定外,“欠缺践行具体防范管理措施事证”,认定未尽力为防止行为,应负法律规定的法人刑事责任。
“高检署”指出,工程师陈力铭任职东京威力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分案调查东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第8条第7项等的法人刑事责任,经指挥“调查局”新竹市调查站查证后,认定涉有营业秘密法第13条之4、“国家安全法”第8条第7项等法人刑责共计4罪,于今侦查终结,向法院追加起诉,建请分别求处罚金4千万、8百万、4千万、4千万,并请法院定应执行刑1亿2千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