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2日电/据经济日报报导,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对于激发经营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企业简易退出制度。当前,如何进一步破解企业退出的困境,成为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的重要课题。
企业退出为何难
“注册一家企业基本上以小时为单位,但是让一家企业破产,可能需要以年为单位。”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集团总经理丁士启在安徽代表团分组审议时的这句话,道出了当前不少企业“生易死难”的现实困境。
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3个主要过程。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退出市场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待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周友军表示,当前企业退出机制受阻,一是退出流程比较复杂。退出市场之前,企业需要处理了结既存的债权债务、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缴纳拖欠税款等。如果企业存在财务不规范、合规不到位等问题,还需补充材料、补账补税等,导致退出事务增多。二是退出成本较高。企业退出或涉及补交税款、支付审计费用,还需处理好股东纠纷。部分小微企业因缺乏专业财务支持,在退出时,还可能因为材料缺失等原因,被迫承担高额的代理费用。
健康有序的市场应该是企业有进有出,若不能顺利退出,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教授艾茜表示,大量企业因注销程序复杂,而搁置办理相关手续。长期积累之后,不仅会占用企业名称等公共资源,还会催生大量“僵尸企业”,影响政府部门的宏观决策,阻碍了市场的新陈代谢。推行企业简易退出制度,能为小企业和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节省退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不仅畅通经营主体的进入渠道,更疏通其退出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