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莉说,自己细读了《条例草案》,认为草案充分吸纳公众谘询期的各界有益意见,积极回应合理关切,有效平衡公众权利保护与国家安全,对各项权⼒的⾏使施加了严格的司法控制,特殊程序既保障程序公正,亦很好维护当事⼈合法权益,域外效⼒亦符合国际规则和普通法国家惯例。《条例草案》在国家安全、权⼒自由和经济发展之间取得良好平衡,不会影响新闻和出版自由,不会影响正常商业运作。新条例将与香港国安法相辅相成,共同构筑好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屏障。“《条例草案》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特别是普通法国家的立法经验,并融合现⾏法律法规,尊重保障⼈权及居民权益福祉,保护特区内财产和投资,这些都是客观事实,不容任何抹⿊污名化。”
徐莉表示,⼆⼗三条立法不仅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亦是民⼼所盼,万众期待。只有⾼效、⾼质、尽速完成立法⼯作,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才能排除⼀切后顾之忧,集中精⼒拼经济、惠民⽣,以⾼质量发展全面推动香港迈向由治及兴。
而作为地区社团领袖,徐莉在谈到爱国爱港团体与新一届区议会在地区治理上的角色时说,区议会是非政权性区域谘询及服务组织,担当配合政府的角色,协助政府掌握地区脉搏,反映民意,令政府能更有效地策划地区服务。而爱国爱港社团是民间团体。“一个地区要做好一件事,如果民官商合作,能事半功倍。”
徐莉说,社团是民间的组织,最大的资源就是“人”。“每个社团可能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会员,而区议会有的是政策和措施。两者共同的目的就是服务地区,功能虽然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在地区工作中,社团和区议会的合作是紧密的。“当然,新一届区议会刚刚上任,很多事情还在不断摸索和完善中,总体来说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毕竟每个区有不同的情况,要摸索找到规律,积累一些经验,才能够找到更好的方式方法。”徐莉提到,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2月底来港考察调研,瞭解香港经济发展、地区治理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夏主任与我们座谈,带来了习主席的慰问。我们听了很感动,多年的付出得到了中央的肯定。我们也会一如既往地坚定不移地支持特区政府施政。” |